陳獨秀第五次被捕與他在法庭的「辯訴狀」
張 同
陳獨秀一生曾五次被捕。每次被捕都臨危不懼,英勇不屈。在上海的第五次被捕和他在法庭的慷慨辯訴,更是譜寫了一曲無產階級無畏戰士大義澟然的凱歌。
1932年10月15日晚,由於叛徒的出賣,陳獨秀在自己的寓所被捕。前後被捕的有彭述之、宋逢春、濮德志、羅世凡等10餘人。這是中國托派中央第三次在上海遭到國民黨的打擊和破壞。
陳獨秀自忖此次被捕百劫難逃,他是蔣介石通緝的首犯,必死無疑。他雖這樣想,但心裡卻平靜坦然,一舉一動不失偉丈夫的氣魄。當他和被押人員由國民黨軍警押送南京時,上了火車,陳獨秀就恬然入睡,而且鼾聲大作,一覺睡到天亮。他這種生死關頭泰然處之的氣質,連押送的軍警都驚訝不已。陳獨秀這一舉動在社會流傳開來之後,被許多人奉為有至高境界的東方哲人。
陳獨秀在國內外有很大的影響。他被捕的消息傳出後,舉國上下,國內國外,又開展了大規模的營救活動。10月23日,社會名流蔡元培、楊杏佛、柳亞子、林語堂、潘光旦、董任堅、金增暇、朱少屏等8人,聯名致電國民黨中央黨部,請求救人。胡適、傅斯年、柏文蔚和北大、燕大師生或以個人或聯合一起奔走營救。國內進步報刋也紛紛發表文章,懇請當局從輕處理陳獨秀。傅斯年在《獨立評論》上發表文章說:「陳獨秀是中國革命史上光焰萬丈的大慧星。」處置陳獨秀應「考慮陳氏一生行跡及近20年來中國革命史……。不妨依據法律予以特赦。」與此同時,國外名學者羅素、伯恩斯坦、杜威等人也致電蔣介石,請求 緩頰。
蔣介石對給他的所有電報都壓下不回,他的內心很矛盾,他既不想得罪國內外輿論,也不願便宜了他的老對頭陳獨秀。最後,他接受了翁文灝、胡適、羅文幹(南京政府外交部長兼行政司法部長)的建議,將陳獨秀等由軍法司移交地方法院審理。這就是意味著陳獨秀可以免於一死。
經過審理,國民黨江蘇省地方法院以「危害民國」罪,「以文字為叛國宣傳」罪,判處陳獨秀有期徒刑13年(後改為8年)。法庭宣判後,陳獨秀站起來大聲抗議:「我反對國民黨,不是叛國。」當庭宣讀了他擬好的「辯訴狀」。「辯訴狀」的內容,有為個人辯護;有宣揚共產黨人的最高理想;有闡述托派當前任務;有批評法庭以「危害民國」給自己治罪之荒謬;有抨擊國民黨禍國殃民政策。最後兩部分最為精彩,句句法理清晰,擲地有聲,博得法庭旁觀者的同情。
陳獨秀辯訴說:
「政府並非國家,反對政府並非危害國家。如果這一理論能夠成立,孫中山、黃興推倒滿清和北洋政府,國民黨豈非叛國兩次?」「我主張無產階級專政,主張組織蘇維埃政府,並不危害民國。……」「蘇維埃為政府所不容,但不能說法律不容的東西便是叛國。對不同思想主張便以危害民國治罪,那豈不成了中世紀的宗教法庭嗎?」「我平生言論,無不光明磊落,無不可公告國人。我無罪,如果有罪,那罪在擁護中華民族的利益,罪在擁護大多數勞動人民,罪在得罪了國民黨之緣故。我只有為民族、為民眾忍受一切犧牲,以待天下後世之評判……。」
陳獨秀話鋒一轉,指向國民黨的禍國殃民政策。
「國民黨竭全國人民膏脂以養兵,擁全國軍隊以搜括人民,殺戳異己。對日本侵佔國土,始終節節退讓,抵抗徒托空言,且制止人民抵抗,摧毀人民之組織,鉗制人民之口舌……。國民黨向帝國主義屈服,寧至全國淪亡,亦不容人有異詞,家有異說。而余則主張由人民自己擴大其組織與武裝,對帝國主義進行民族解放鬥爭,以解決東北問題,以完成國家獨立。試問誰為叛國?
「國民黨政府,以黨部代替議會:以訓政代替民權;以特別法(如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及出版法等)代替刑法;以軍法逮捕、審判、槍殺普通人民;以刺刀削去了人民的自由權利……。余力爭表現民主共和國實質的人民自由權利,力爭實現普選權的國民立憲會議,力爭民主制擴大至其歷史的最高階段。試問誰為危害民國?」
陳獨秀的「辯訴狀」,變成了控告國民黨、國民政府的「控告狀」,轟動法庭。各大報都希望登載。但國民黨以「不許為共黨張目」為由,禁止一切報章刋登。只有天津《益世版》因是教會所辦,刋出了全文。後來,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《陳案書狀會錄》,收有辯訴狀,南北國人才能目睹「辯訴狀」的詳細內容。
陳獨秀宣讀「辯訴狀」後,義務為陳獨秀辯護的法律界泰斗章士釗也當堂宣讀他的辯護詞。章的辯護有兩段使陳獨秀聽了不是滋味。這兩段是:「以共產黨論,托洛茨基派多一人,斯丹林派少一人;斯丹林派少一人,即江西紅軍少一人。如斯輾轉,相輔為用。」「陳先生是站在三民主義立場上的,言行均與三民主義符合,並不違法。」章士釗這樣辯護,如果陳獨秀默不作聲,必然有損自己的信仰和立場。待章士釗發言一結束,陳獨秀當庭聲明:「章律師的辯護,只代表他的意見,我的政治主張,以我的『辯訴狀』為準。」陳獨秀說完,法庭旁聽席一片嗟嘆聲,紛紛伸出大拇指稱贊陳獨秀。任卓宣後來回憶說:「這表明陳氏政治風骨憐恂,亦為法庭宣判史上的新記錄。」
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,日機轟炸南京。一次轟炸,將陳獨秀所在的老虎橋監獄擊中,陳獨秀的牢室玻璃震碎,牆皮塌下,弄了陳獨秀一身灰。濮德治急忙跑進時,陳正拍打身上的灰塵。第二天,陳仲凡(原北大學生)來看陳獨秀,見監獄被炸,很替陳擔心。他與胡適商量,一起保釋陳出獄。交涉時,國民黨政府提出寫悔過書的條件,陳聞之大怒。說:「我要是寫悔過書早出去了,我寧願炸死獄中,實無過可悔。」
過了幾天,胡適又來,手上拿著汪精衛的信。信上寫:「已商蔣先生轉司法院設法開釋陳獨秀先生。」陳未見附有出獄條件,同意出獄。但司法院院長居正呈遞國民黨政府主席林森的公文中卻寫著:「該 犯入獄以來,已逾五載。近以時局嚴重,愛國情殷,益深知悔悟,似宣宥其既往,籍策未來,准予開釋,以示寬大。」陳獨秀聽了不是滋味,羅世凡、濮德志都說:先不管他,出去再說,出去再寫份聲明。陳獨秀出獄後一直未忘 記這件事。8月25日,專門給《申報》館編輯寫了一封信,請求刋登。信中說:「愛國誠未敢自誇,悔悟則不知所指……。我本無罪,悔悟失其對象;羅織罪名,悔悟應屬他人……。」寫完後,陳獨秀總算出了這口惡氣。但因某種原因,《申報》未刋登此信。50多年後,陳的這封信,作為研究中國革命和陳本人的寶貴史料,被史學家發現。